工作了十年,总算可以打算为自己购套房子了。四年前,为父母买了一套房子,到现在才总算把房子的首付及装修款还完。现在总算可以为自己买一套了。
跑了几个区,转了几个圈,发现现在的房子贵得我都不敢打电话去问。小户型更是6000元/平米起,大户型也是在5000左右,算下来首付都要拿出十万。看了一下包里为数不多的几个银子,发现我们只能买总价在18万以内的房子,于是挑了一套37平米的小户型,还好,因为地理位置不佳,而且没有什么小区配套,所以单价相对来说比较便宜,在我的承受范围内。
这下,虽然小点总算是有个家了。
签购房协议哪天,售楼小姐问我:你们结婚没有,有没有买过房子。我说,结啦。我四年前给父母买了一套,是我的名义买的。小姐说,那不行,你们不能办三成,只能办四成。我的天,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完全是五雷轰顶。多办一成,我们就要多拿出三万。小姐说,如果你们是初次买房就可以办二成!
这个消息使我彻夜难眠,好不容易找到一套适合自己又买得起的房子,结果二套房政策为什么下得这么快。这个政策不是针对炒房的吗?但是真正有钱炒房的,会再乎多拿这一成,想来想去,这个政策受害的结果是穷人,也就是说,一家人就必须住在一间屋里,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买了房,就不能再买,那么说起来,就是夫妻双方加上双方父母都只能买一套,那么就得有六个人同住一间屋?这合理吗?除非就是父母的房子自己解决,而且必须全款,因为50岁以上的人不能办贷款。房价这么高,如果家景不好的人家,人家的父母又拿什么钱去全款买房呢?所以,那么,你就必须二家合一家,六口人同住一间屋。
所以现在似乎要再想买套房子就是泡影了,要么回家跟父母住,要么就租房子。还有一个选择就离婚,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离婚率越来越高了,没办法,被逼的呗! |